12月19日晚,中国人民银行发布行政处罚信息显示,交通银行因违反账户管理规定、清算管理规定等11项违法行为被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23982.116万元。元,罚款6783.43万元;工商银行因违反金融统计规定、账户管理规定等10项违法行为被警告,没收违法所得434570857元,罚款3961.5万元。同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局官网披露的信息显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因相关理财、代销等交易管理不审慎,员工管理不到位,被罚款1560万元。上述三家银行多名相关责任人受到处罚,多名其中一些人被禁止从事商业活动。交通银行的具体违法行为包括: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违反清算管理规定、违反商户实名管理特别规定、违反反假币业务管理规定、占用存款或金融资金、违反国库账户管理和信息管理信息获取和使用、违反国库账户管理和信息使用信息获取规定、未按要求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要求保存客户身份信息和交易记录、未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可疑交易等。根据要求提供交易报告,与不明客户进行交易或为客户开立不明或假名账户。涉案13名相关责任人并处4000元至17万元罚款,其中2人受到警告。上述行政处罚决定日为2025年12月10日。交通银行回应称,2022年11月至2023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将对交通银行执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此次处罚是基于前述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且处罚涉及的问题均发生在2023年之前,是交行真诚接受和重视的。已完成整改工作,并以问题整改为契机,实例总结,持续优化长效机制。本行将持续强化内控合规管理,培育稳健审慎的经营文化,不断提升经营管理水平,推动高质量发展。发展取得新成果。工商银行具体违法行为包括:违反有关金融统计规定、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违反清算管理规定、违反特约商户管理制度规定、违反反洗钱业务管理规定、违反客户规定要求的信用信息采集及相关管理、未按要求保存客户身份信息和交易记录、未按要求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可疑交易报告、与不明客户进行交易等。针对上述十项违法行为,中国人民银行对工商银行发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434570.857万元,罚款3961.5万元。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202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