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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8日,《商业损失法》草案被提交第14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第17届会议,以进行第一次审查。法律损失制度是市场经济的主要法律制度。 1986年初,我的国家拖延了企业破产法(审判)。但是,该法律仅适用于当时的国有企业,这被认为非常依赖于政府权力,不能成为适合市场上各种生物的损失制度。 1994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资金和经济委员会启动了新的商业损失法的起草。 2007年6月1日,当前的商业损失法开始实施,涵盖了所有合法的公司人士。自执行本法律以来,ITPLE在建立适当释放商业生物,促进公平竞争和资源分配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许多受访者说经济发展,法律不再适合技能发展,需要改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向常驻委员会提交的《商业损失法》草案草案,共有16章和216篇文章。根据目前的12章和136篇《当前商业损失法》的法律,已经添加和修改了160篇文章,并对现行法律进行了相对全面的修订。近年来,照片/视觉中国对大修进行大修的紧迫性,修改当前公司损失的呼吁变得越来越强。 2021年,全国人民统常务委员会在商业损失法中对执法进行了检查,并发现已知问题,例如“不想破坏,不敢打破和不违反损失”,损失的案件是漫长的,长期所有权。 “近年来,损失案件的数量继续ed增加了增加的案件,固定在20,000多个案件中,但根据法律,损失及时发布的市场规模远非适当的水平。国会经济学委员会还告诉媒体采访,有些公司希望损失损失,但由于法律不完整,还需要损失。北京大学大学北京破产律师协会副秘书长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商业损失与其他法律标准之间的联系和协调导致缺乏欠韧带损失的案例。但是,某些地方政府和法院发布的相关规范文件的有效性水平较低,而Hinnot等于规范内容。据认为,应充分保护利益相关者(例如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利和利益,不应将其用作长期处理损失案件的标准基础。 Fan Zhiyong还表示,自从2017年为世界银行的商业环境指标进行基准测试以来,商业环境的全球排名不断发展。世界银行已经建立了一套完整的指标来衡量不同国家的业务环境,包括在其建立的十个一级评估指标中处理损失。在影响下如果此指标系统,中央和地方政府随后建立了一种评估业务环境的工作系统。商业损失的修正也是为了进一步支持我们的国家。商业环境。近年来,对业务损失的修正案逐渐陷入了较大的阶段。 2023年9月,第14届国民大会国民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立法计划清楚地指出,法律的商业损失属于第一类项目,以及“在其办公室期间提交的相对成熟条件和计划的法律草案”。 2024年初,中国国家人民大会网络发布的全国人民国会金融和经济委员会表明,全国人民大会的金融和经济委员会已经同时培养了一项对企业破产法的深入调查(从各方修订,并积极促进该法案工作。 panguhighlighting?修订后的草案增加了一项规定:“县级或以上人民的地方政府已经建立了协调损失工作的机制,很明显,相应的部门将领导损失的行政管理责任,并与损失工作中的相关任务进行协调。”这项规定吸引了人们的关注。在这方面,范·郑(Fan Zhiyong)告诉《中国新闻周刊》(Newsweek),在损失案件中进行交流时,有时会涉及大量社会问题,例如员工工作,信用维修和社会稳定。这些问题不是纯粹的法律问题,因此司法当局没有解决它们,而是要求行政部门的帮助,旨在帮助撤回此问题。他说,自2016年以来,通过探索千江,不同地区通常建立了该地区的课程协调机制,政府和法院将与之联系以解决A损失造成的前所未有的社会问题,但它们也面临着诸如机构不足,缺乏韧带基础和困难等问题。为了建立标准化和合法化的政府协调机制,现在将上述协调机制添加到损失的商业损失时。修订后的草案还增加了集成系统,阐明了整合损失的适当条件,程序和影响。范·齐隆(Fan Zhiyong)表示,在经济发展中,业务群体在培训中的运作和相关的商业交易变得越来越频繁,并且在企业之间发生人格困惑,这对于保护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公平利益并不愉快。还建立了一些附属业务来造成损失欺诈。长期以来,会员企业的整合和损失没有法律依据。 SOM发布的相关规范文件一方面,E地区以及会员业务的损失和损失的实践是不同的,这对法律申请的统一性并不愉快。另一方面,由于缺乏合并和损失反对者的救济渠道,实践中也出现了强大整合和系统损失的问题。 “更快和损失方面的越来越重要的法规将有助于提高失去关联业务的方法的效率和公平性,并全面保护债权人,债务人和其他有关方面的权利和利益。” Fan Zhiyong说。在修改后的草案中,添加了一个特殊的一章,以失去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方法,这也引起了外界的关注。将小型和微型企业排除在调整范围之外,它没有为它们建立特殊的损失方法,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微观企业损失方法的效率'并增加了小型和微型企业的破产方法的成本。在贷款触摸和微型企业中,债权人的数量很少,债务人的所有者不大,因此有必要根据程序策略崩溃到现有的损失 - 流程中,并为小型和微型企业建立特殊损失。同时,修复小型和微型企业有时更依赖实际的控制者,投资者和其他生物。正确开发维修程序需要他们的支持。在草案中,已经添加了可以维护特定投资者全部或部分控制权的法规。 “如果建立个人损失制度?如果建立个人损失制度成为法律修正案所面临的主要争议。粉丝Zhiyong是NIT,认为很长一段时间以来,我国缺乏个人损失就变得不可能变得不可能我国家损失的损失是,所有失去债务的人的所有损失的清算问题都消除了消除债务的所有问题的所有问题,这些问题损失了所有消除债务消除债务问题的问题,消除债务消除债务的问题消除了消除债务的问题,消除了消除债务问题的问题,这些问题消除了消除债务的问题,而消除了债务的问题,而“消除了债务的问题,则可以节省债务,但可以节省老板”。在各个领域的经济发展水平,实施个人损失的实施首先要解决联合损失和一些自然股东在个人损失方面的最紧迫问题,而不是全面地设定个人崩溃制造系统。目前,我国的一些城市尝试了个人损失系统。 2021年3月1日,将正式实施我国家的第一个个人破产法规,即“深圳人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法规”,“ Xiamen Special Everican Comepersion个人个人破产法规”破产保护法规也将于2025年11月1日正式实施。范·齐隆(Fan Zhiyong)表示,基于当地探索的经验破坏系统的经验,当未来成熟时,我的国家可能会引入国家的破产系统的国家个人诺曼人。贫穷的“债务人以及同时处理债务问题。公司的损失主要是为了处理债务问题。法官认为,在商业损失法中建立个人损失的特殊章节非常困难,最终相关内容可能很少。因此(如何反映公司损失法中的个人损失)必须基于现实并进行充分讨论。